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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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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

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

大象(dàxiàng)新闻记者 张松涛

为建立健全大运河(dàyùnhé)以及周边(zhōubiān)文化、文物、古迹保护(bǎohù)的检察公益(gōngyì)诉讼协作机制,落实“河长+检察长”职责,保障国家大运河安全、堤防安全,5月30日上午,河北省大名县(dàmíngxiàn)人民检察院、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、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(héwùjú)、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,在大名县检察院举行“大运河”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。

南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江艳伟,大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艳涛,南乐、大名两院部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(fùzérén)、干警,两县河务局、水利局(shuǐlìjú)、文旅局、环保局、自然资源(zìránzīyuán)与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(huìyì)。

会议会签并宣读(xuāndú)了《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 关于“大运河”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(sùsòng)协作(xiézuò)机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《意见》)。

会议强调,一要(yào)深刻认识“大运河”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(de)重要意义。要深入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“五大发展理念”,切实增强大运河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治理的政治责任感、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(jǐnpògǎn),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,推动大运河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(tíshēng),联手协作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。二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(lǐngyù)。聚焦大运河领域内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(shèhuì)公共利益突出(tūchū)问题,以水旱灾害防御(fángyù)方面(fāngmiàn)、水资源管理方面、河道河滩管理方面、水土保持方面等为重点领域,加大协作力度(lìdù),提升河道流域保护治理水平。三要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。定期开展工作会商,共同分析、研判双方区域的违法(wéifǎ)事件及其特点,对跨区域涉及双方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,着力推进协同治理、系统保护。

大名县院(yuàn)检察长李艳涛表示,《意见》的签署,是落实(luòshí)最高检深化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创新探索。今天的签约正是检察协作回应运河(yùnhé)无界、保护有责的时代命题,协议的签署是崭新的未来,我们将推动两地在河流水系、共治文化内涵挖掘(wājué)、文旅融合(rónghé)发展等方面开创新篇章。

南乐县院检察长江艳伟(yànwěi)表示,大运河(dàyùnhé)作为中国古代交通的(de)大动脉,不仅是珍贵的文化遗产,更是我们共同(gòngtóng)的责任田。本次联合会签是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、共同推动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,也是加强两院各项工作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(zàitǐ)。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携手共进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,推动协作机制(jīzhì)的深入实施。

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大名(dàmíng)段(duàn)、南乐段河道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,共同探讨大运河保护现状、问题及对策。

今后,南乐、大名两地将持续深入交流,进一步强化检察协作(xiézuò)保障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、业务交流、信息交流与(yǔ)共享,探索建立全方位、多层次、立体化的公益诉讼新模式,共同推动大运河(dàyùnhé)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“大运河”流域高质量发展(fāzhǎn),让大运河焕发更加美丽的光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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